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杭城好物”促消费系列工作指示,有力提振全区消费,精准有效发挥政策资金放大效应,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批参与企业参加临平区2026年二季度“时尚科技·品质生活”消费券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
临平区2026年二季度“时尚科技·品质生活”消费券活动(以下简称“二季度消费券活动”)。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二季度消费券活动企业,该系列消费券活动包含3类消费券:杭城好物线上专区消费券、品质焕新消费券、品质生活商超消费券,参与企业所在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家电、大健康、家居装饰品、3C科技产品、仓储式、各大商超等。报名企业需要结合“618”、端午节等节假日营销时间节点开展活动。
1.线上由电商企业自行选择主流电商平台发放专项消费券,进一步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涵盖但不限于家用电器、保健用品、日用百货、药妆个护品、家庭及个人护理、医疗器械、母婴用品、家居装饰品等品类商品(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产品除外)。电商企业根据相关要求,提供本次活动上架销售的商品目录,并自行确认电商平台一同组织实施。
2.线下企业延续2026年一季度“杭城好物”系列消费券发放模式(含发券平台),参与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不限于3C科技产品、家居、生活用品等涉及的产品(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产品除外)。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要求
(1)报名“杭城好物线上专区”消费券活动的企业,须在临平区登记注册,为从事国内贸易的大型优质企业,其核心产品为智能家电、大健康、家居装饰品,具备完整的线上电商交易链路;
(2)报名“品质焕新”消费券活动的企业,须在临平区登记注册,为从事国内贸易的3C科技企业或其零售场景为仓库与卖场结合的仓储式消费;
(3)对于报名“品质生活商超”消费券活动的企业,须在临平区登记注册,为从事国内贸易的优质企业。
2.资金配套要求
企业报名“杭城好物线上专区”消费券需要按照政企1:2(企业出资≥2)进行配资,“品质焕新”消费券和“品质生活-商超”消费券需要按照政企1:1(企业出资≥1)进行配资。企业出资额度以主管单位另行通知为准,确保活动资金充足、到位及时。
3.撬动效果承诺
企业须承诺达到征集单位要求的消费撬动比例,即通过本次消费券活动能有效带动消费增长。具体撬动比例标准以主管单位另行通知为准。
4.电商交易能力(如有)
具备完整的电商交易链路,包括活动商品上架、消费券配置、支付交易、发货履约等。
5.综合服务能力
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备客户服务、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6.风险防控能力
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7.资金垫付能力
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8.品牌授权要求
品牌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企业出具的授权承诺函。
9.信用记录要求
申报企业法人(负责人)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申报企业近3年内无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的处罚和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信息系统与追溯能力
具备完整的发货、安装、物流等信息系统,能够跟踪追溯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并可提供物流信息、发货单、签收单、安装凭证等文件。
11.政策衔接说明
本政策与2026年国家消费补贴政策互补并行,不重复叠加。
四、报名须知
1.前期已报名参与临平区2026年二季度“杭城好物”系列消费券活动(第一批、第二批)的企业如有意愿继续参加第三批活动(即“二季度消费券活动”),无需重复提交报名材料。其他有意向参加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及具体可实施的执行方案,通过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可开展此活动。
2.报名企业入选后,根据发放模式,与主管单位或服务机构等确认并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好电商平台(如有)、资金方案和促消费方案等实施细则,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
3.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按照政策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交易相关凭证,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4.入选企业需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积极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五、报名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申请表(附件2)。
3.线下门店或电商店铺目录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附件4)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全套材料原件送至临平区商务局。收件人:区商务局。电话:0571-89532923。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1号楼A座。
2.截止日期:2026年6月12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七、名单公示
区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第三批企业名单通过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临平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发放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或宣传。
配资炒股指南八、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临平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4:临平区2026年二季度“杭城好物”系列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和其他附件.docx信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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